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5-5-21 10:14:13
路是大家走的。新做的路,比老路更宽更顺畅,非机、人行等设施更完善才是顺应发展进步,应该的。宽大的庭院是为私人围的。这私人庭院若无历史文物保护价值,你有什么资格侵占路面?设计、规划、评审,这些手中有权的部门,把原本顺畅的14米大路,硬变成了卡脖子路,这样做合适吗?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5-5-21 10:53:32
人为造堵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5-5-21 11:06:10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5-5-21 11:19:58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5-5-21 11:30:07
公共路权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5-5-21 11:40:44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5-5-21 12:33:54
新造的路却是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ojiu
发表于 2025-5-21 13:12:13
是不是政府出让土地,还是农村集体土地?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5-5-21 13:28:45
路在脚下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5-5-21 13:41:21
公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