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溪红伟
发表于 2024-12-9 20:13:32
义乌商城集团子公司,“市场服务中心”所管下的各地综合市场(菜市场),现在都采取一种新形(不要脸)的招投标方法、摊位费选位费投标款,才能有资格选择摊位,才有经营摊位。
请问有关部门:选位费跟投标款有冲突吗?选位费有申报报批吗?选位费合法合规吗?选位费到底有什么目的?
大水管
发表于 2024-12-9 21:06:55
领导嘛,肯定是为老百姓着想的。他们都是一切为了人民,为了人民的一切,为了一切的人民。才会有义乌清岩付模式啊。
千行万年
发表于 2024-12-9 22:31:08
私房钱
上溪红伟
发表于 2024-12-10 20:31:23
驴唇不对马嘴的神回复
上溪红伟
发表于 2024-12-12 21:00:17
不知市场中心短裤还要留着吗?竟用无知不法为遮羞布……
上溪红伟
发表于 2024-12-14 13:00:24
菜市场增加收款项目,需要市场监管所审批吗
菜市场增加收款项目需要市场监管所审批。根据《农贸市场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交易市场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因此,增加收款项目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需要经过市场监管部门的审批。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在审批过程中会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经营和监督管理等活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农贸市场的主管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的综合监督管理,包括食品安全、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等。因此,任何涉及市场运营的重大变化,包括增加收款项目,都需要经过市场监管部门的审批,以确保市场的规范运作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