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樟树zzz
发表于 2025-8-7 11:57:44
不要去讲大道理,什么社会公平公正。
我之前曾说过,只要不影响自己的切身利益,管他围建造千万间,造千万层。但如影响自己的切身利益,对不起!就是舍命也要讨公道!
ling5204
发表于 2025-8-7 12:31:45
话说这个小区消防怎么过的,消防车都很难进吧
自然然
发表于 2025-8-7 13:06:29
1.私自改建就是不对,不管对谁有利无利,否则你改我改岂不乱套。2.行政执法应担责,不能踢皮球,你踢我也踢,都成了高手。3.对错分明,调解就是和稀泥,不担当,看似为了解决问题其实就是不想解决问题。
倔强的孩子
发表于 2025-8-7 15:40:29
长篇的帖子居然看下来了,佩服老人家不卑不亢能据理力争。面对不正当的利益侵害就应该硬刚到底,楼主还是或许善良讲道理了
勇敢的饭团
发表于 2025-8-7 19:12:35
支持楼主
为了青春
发表于 2025-8-7 22:33:17
只能说佩服楼主
贝旺房产实业
发表于 2025-8-7 22:48:14
执法部门吃饱了还会理你吗?做梦
心不在焉矣
发表于 2025-8-8 00:20:34
啊啊啊
阿芙效德
发表于 2025-8-8 06:50:23
支持楼主
山竹君
发表于 2025-8-8 06:56:21
官官相护,没用的。。。不如找纪委和96150举报投诉分管负责拆违章那几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