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一哥 发表于 前天 16:43

建议困难群众或低保群众的认定条件设置为名下没有住房的人

<!----><style type="text/css">html{font-size:375%}</style><link href="https://pics-app.cnyw.net/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20240712" rel="stylesheet" position="1" data-qf-origi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20240712"><!--    付费贴-->    <div class="preview_article ">            <!---->    <p>不能让有房有车的人去抢占真正的困难群众(无房的人)的社会福利。名下拥有房产,车辆的人一律不得视为应当被社会帮助的人</p>    <!----></div>            

金华一哥 发表于 前天 16:44

有房产的人,不得再吃低保。以前吃了的,如数归还政府

bbbc 发表于 前天 17:29

如数归还谁?

夏虫不可语冰 发表于 前天 20:19

有房很正常!有小车的不行

zzzzzvvvvv 发表于 前天 20:39

低保户认证的时候,名下有房和有车的,是直接否决的啊

盛夏之果 发表于 前天 22:30

有道理的

满仓 发表于 前天 22:46

路过

安七Linda 发表于 前天 23:39

现在有关系就能得到

沙滩上的脚印 发表于 昨天 00:22

还有多少这样的

扑克艺术之窗 发表于 昨天 00:38

。,
页: [1] 2 3 4 5 6 7
查看完整版本: 建议困难群众或低保群众的认定条件设置为名下没有住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