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镇区文保点、历史建筑等地点燃放 烟 花 爆竹的通告
来源:佛堂城事
通 告
佛堂镇镇区以下范围为文保点、历史建筑集中区域:渡磬路—建设路—大成路—义乌江合围区域、古民居苑及江北沿岸。根据《金华市禁止销售燃放 烟 花 爆竹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禁止燃放 烟 花 爆竹的规定,上述地点全时段禁止燃放 烟 花 爆竹。
如有发现非法售卖、存储、运输 烟 花 爆竹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电话举报:0579-85718030。
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防控 知道了,多谢 在摆摊的那片空地放更安全。 其实,过年燃放爆竹吵得耳朵翁翁响,不放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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