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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交警新规: 9种轻微交通违法首次可免罚款记分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规定的“轻微不罚”要求 金华交警决定在全市范围实行“优驾容错” 即“首违不罚”措施 如果你是一名开车习惯良好的“好司机”,并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无交通违法记录,那么当你第一次在金华发生某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时(轻微超速行驶、不慎开错车道、未按要求临时停放车辆等),金华交警将对你进行警告而免除罚款、记分。 此次“首违不罚”措施 将对9种交通违法行为 车辆或驾驶人 二年内无同种交通违法记录 并在金华六个月内无交通违法记录 且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的 给予警告 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的; 驾驶机动车未按导向车道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越线停车的; 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骑、轧车行道分界线上行驶的。
值得注意的是 “首违不罚”不适用于 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或者 交通拥堵等危害后果的车辆或驾驶人 此外 对于酒驾醉驾、严重超速、超员超载、 分心驾驶、随意变更车道等 影响其他车辆行驶、严重威胁交通安全的 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仍会被“零容忍”严查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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