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头鹰妈妈 发表于 2026-1-30 12:34:25

《人民的名义》的光,照不进我的维权路

<!----><style type="text/css">html{font-size:375%}</style><link href="https://pics-app.cnyw.net/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20240712" rel="stylesheet" position="1" data-qf-origi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20240712"><!--    付费贴-->    <div class="preview_article ">            <!---->    <p class="empty_paragraph">&nbsp;</p><p>熬了几个通宵追完《人民的名义》,本被&ldquo;邪终不压正&rdquo;的底气狠狠触动,心底维权的火苗重新烧得滚烫。眼看案件延期审限将至,我特意来法院打听进展,可结果,还是让我大跌眼镜、寒透了心!也让我不得不直面眼前的问题,金法官,今天我想问问您,您这套判案思路,到底是想把普通消费者逼上绝路,还是收了被告的好处、扛不住外界压力,才绞尽脑汁在法律夹缝里,拼命为被告找脱责的活路?</p><p>您说双方可能只约定柜门&ldquo;爱里古夷苏木&rdquo;,还跟着被告的说法,称本案的&ldquo;黑檀木&rdquo;包含两种木材&mdash;&mdash;请问您上次开庭到底在不在场?我们当庭就摆上了铁证:营业员牛某亲口告诉我赛鞋木豆是乌金木、爱里古夷苏木才是黑檀木的聊天记录,还有被告专门培训她这般说辞的笔迹证据!最终报价单上白纸黑字写的全是&ldquo;黑檀木&rdquo;,现在您却顺着他们的意,说&ldquo;黑檀木包含两种&rdquo;,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您还揪着&ldquo;手写部分只写柜门是爱里古夷苏木&rdquo;不放,我只是一个普通消费者,懂什么见光侧山、踢脚线的专业术语?正因为怕被骗,才特意在合同里强调柜门材质,您非要逼我一个外行把所有专业名词一字不差默写出来,这不是强人所难、故意偏袒被告吗?更可笑的是,当初被告一口咬定这份手写约定是我伪造的,是专业鉴定狠狠打了他们的脸,证实了约定的真实性!这些铁打的事实,您是选择性失忆,还是根本没把庭审证据放在眼里?</p><p>还有个核心问题,您躲不开也绕不过!被告既然口口声声说黑檀木包含两种木材,那就是他们明知这个名称就是个坑,明知会让消费者混淆上当!明知道有坑,为什么不主动跟我提半个字?反而把材质信息随手丢进装修群,既不通知我看,更刻意不让我签字&mdash;&mdash;设计方案里白纸黑字写着&ldquo;顾客签字确认后方可生产&rdquo;,他们视这个规则如废纸,这不是故意挖坑是什么?!更无耻的是,作为结算依据的报价单,通篇只写模棱两可的&ldquo;黑檀木&rdquo;,爱里古夷苏木、赛鞋木豆这些真实材质半个字不提,反倒把关键信息藏在我们外行根本看不懂的设计方案里!刻意隐瞒、故意误导、规避确认,这一连串操作步步为营,但凡长点脑子、有基本常识的人,都能一眼看穿这是商家蓄谋已久的欺诈!难道您身为法官,学了法律就丢了最基本的是非判断,连这种明晃晃的欺诈都视而不见、无法判断吗?更何况那份设计方案,是他们12月18号丢在装修群的,上次庭审现场,他们也亲口承认手写合同形成于之后的12月24号,难道您连后形成的约定效力优先这个基本常识都不懂,还要我一个普通消费者来提醒吗?</p><p>您还拿40余万能不能做全爱里古夷苏木说事,这不是明摆着暗戳戳暗示,价格不够就不能认定欺诈吗?&mdash;&mdash;请问您这是又失忆了?还是故意无视庭审铁证?!被告自己当庭提交的证据,条条都想证明赛鞋木豆和爱里古夷苏木价格相差无几,这不是他们亲口承认,40余万完全能做爱里古夷苏木全料吗?要是这个价格真做不出来,那被告从一开始就是明着欺诈消费者!要是做得出来,您揪着价格反复瞎纠结,到底安的什么心?更何况这份木材价格对比表,是您亲口要求我们双方出具的!现在反倒拿它当被告的挡箭牌,您的判案逻辑到底何在?!</p><p>家具不是街边的香烟,一包中华的价格人人皆知,卖5块谁都知道是假的,可家具的材质、造价全是专业门道!就连身为法官的您,都坦言自己不懂,还要去咨询专业人士,凭什么要求我一个普通消费者把这些门道摸得门儿清?!难道就因为我不懂这些专业术语,就活该被商家坑蒙拐骗?就连正当维权,还要受您这般百般刁难、层层设卡吗?!</p><p>我始终相信邪不压正,也始终坚信法律的公平公正,这份信念支撑着我走到现在。可如今我的案件进展,却让我一次次心寒、一次次失望!希望您能正视这些铁证,放下偏私,坚守法官的底线,给我这个被欺诈的普通消费者,一个应有的公道!</p><p>@义乌人民法院@义乌市人民政府</p>    <!----></div>            

月宫宫主 发表于 2026-1-30 12:50:05

固定证据, 支持合法合理维权

chy16 发表于 2026-1-30 12:50:42

缺啥补啥啊,正因为没有正义,才需要经常喊正义

rouRoou 发表于 2026-1-30 12:55:44

看你很精明的,电视剧演演的你也信!这个法官也是奇葩,还需要老百姓来科普了,没有利益输送还真的不太相信

王员外华 发表于 2026-1-30 13:20:37

法官应该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公平出正作出判决。给百姓一个交待!也希望商家能认清事实,以后不要再欺骗消费者

江南之南 发表于 2026-1-30 13:24:25

如果他们不把你当人民,怎么办

仙女女仙 发表于 2026-1-30 13:33:37

法官就是贪官,不法商家保护伞

仙女女仙 发表于 2026-1-30 13:34:51

金法官不是贪官,别的当事人不会把她告到北京

niakzhang 发表于 2026-1-30 13:35:26

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服务人民

王春根 发表于 2026-1-30 13:44:11

路过
页: [1] 2 3 4
查看完整版本: 《人民的名义》的光,照不进我的维权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