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人员已经出境,且公司法人早已变更,追回货款的难度大得惊人。
这种典型的合同诈骗,往往最后都会变成漫长的跨国诉讼,对小商户来说,那点时间和法律成本,他们根本耗不起。
我现在就在想,如果我们还是靠着这种原始的、基于人情的信任去对接全球贸易,那这种代价是不是太沉重了?那种先发货后付款的陋习,究竟还要吞噬多少人的血汗钱?
过度相信所谓的交情,其实就是对自己最大的不负责任。
类
似的事情在十多年前其实发生过,那时候也是约旦籍的商人用类似的套路卷走了大量货物。我翻阅了当年的卷宗记录,发现手法如出一辙,都是先放长线,再利用商户的贪念和信任缺口一次性收割。 坚决款到发货 路过看看,晚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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