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员工签订自愿放弃交社保是否该追责?
<!----><style type="text/css">html{font-size:375%}</style><link href="https://pics-app.cnyw.net/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20240712" rel="stylesheet" position="1" data-qf-origi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20240712"><!-- 付费贴--> <div class="preview_article "> <!----> <p>近期,延了多年了的私企必须给员工交纳社保工作在推行。</p><p class="">然而,一些私企主为规避交纳,强迫员工签订自愿放弃交纳社保的协议,不签者,必须离开该企业。迫于生机和无奈,员工只能违心签订此放弃协议。</p><p class="">这应了:剥削有理。工人要感谢资本家给了工作机会?劳动法,应雄起。</p> <!----></div> 劳动法,劳动人民的靠山 这种放弃协议,合法? 可怜的打工者 这个有点专业。当省的法规违反国家法规时,违反国家法规的省法规无效。同理,企业的规定违反国家法律时(劳动法),企业规定无效。建议想离开该企业时再告企业,让企业补交各种员工基金。 这种协议 签了 也得不到法律认可也就是 无效协议 找劳动部门投诉 你不要签字就可以 更黑的是,疫情时政府给员工的往返车票钱,也克扣了一半,装入腰包。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