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h555 发表于 2025-11-10 18:57:48

九联变化真大

我是园丁 发表于 2025-11-10 19:02:59

狠狠狼心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5-11-10 21:22:43

厉害了

bbbc 发表于 2025-11-11 11:57:12

双江湖水 发表于 2025-11-10 15:29
其实是社会三无人员化生,含有黑社会影子,混入公职队伍里当一各临时工,以岗位便利向群众索取利益,吃喝拿 ...

时间:2009-11-22  作者:  新闻来源:义乌市人民检察院

  11月25日,由义乌市检察院立案查办的原义乌市公安局协警员商某、陈某、朱某国、龚某峰等人因犯徇私枉法、受贿罪一审分别被判处6至13年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底至2009年初,收受或索取杨某某、徐某某等人每月支付1000至10000元的“保护费”,为其在义乌市最大夜市三挺路夜市、国际商贸城二期各快餐店扒窃提供保护,还收取容留卖淫人员、聚众赌博人员等6人 “保护费”。
  法院认定,高某等4人的行为均已同时构成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择一重罪以受贿罪论处,并处没收非法所得17万余元。
受贿罪原来并不轻,十几万就判6到13年 !那些局贪几千万 、上亿都不死!!



bbbc 发表于 2025-11-11 11:57:42

但那些局贪几千万 、上亿都不死!!?

看来位高,职位真的 可以保命??

bbbc 发表于 2025-11-11 11:59:33

是执法部门混进了XX人员,还是执法部门养了XX人员 ?

bbbc 发表于 2025-11-11 11:59:58

但那些巨贪几千万 、上亿都不死!!?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5-11-11 14:49:48

乱作为

|23 发表于 2025-11-11 16:28:43

支持清查

GR8168 发表于 2025-11-11 21:09:14

荷叶口村的龚某在土管局、自规局入职临时工几十年的“执法”大锤,砸向的是法律尊严与群众信任。身为临时工,却将公权异化为敛财工具——土管局、自规局认定的违建、村民举报的违建在他手中成了“摇钱树”;走村串巷数十年,利用社会三无人员涉黑人员有前科的顽固分子吃拿卡要、选择性执法,竟让油水远超正式工。从青口到永和大队……,这条“发财路”背后,是公平的彻底沦丧。他口中“有货才有公平”的狂言,暴露出权力寻租的嚣张与荒诞。可叹,老天爷的账本从无遗漏。当大锤砸向他人时,终将砸碎自己的侥幸。公众的愤怒,正是对这类“执法蛀虫”最有力的回击——公平,岂能沦为金钱的nuli……现在街道还打算此大“蛀虫”为九联书记/董事长?难道街道党委不怕摊上事?拭目以待,相信老天的神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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