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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1 21:44:05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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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关部门重视,作为经营户,真的很冤枉,我有一个菲律宾的客户,连续做了三年的生意,都已经是老客了,客户本人不过来,都是委托这边的外贸公司办理,外贸公司负责收获,外贸公司负责付款,每一年的委托不同的外贸公司,可就在第三年,我收了外贸公司的货款后一个星期把我的账户冻结了,查询之后说付款的这个账户是四川宜宾诈骗的钱付给我们的,最后就把这笔货款23600元全部给四川宜宾的公安局拿去了,才解冻,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两周年了,真的好冤枉,真心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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