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风集团,国企担当不是偷偷摸摸,更不应损人利己
2025年9月10日于小区业主群惊闻:秦塘府小区西北侧原防护绿化用地内将由恒风集团主导建设一座166个充电位的大型超充站工程。以致于在一众业主忽闻后的惊讶之余,全是不可思议!惊呼这么大且一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工程,作为只有一墙之隔的相关重大利益方的我们,竟然在施工队进场几天后才后知后觉。让大多数本以为要在此处进行绿化施工的业主更是一脸懵逼!
在此对建设单位恒风集团提出灵魂拷问:国企担当难道需要偷偷摸摸?!国企担当难道不是为民谋利,而是与民争利?!
一、对项目的合法性及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度质疑如下:
1、在了解该工程后,追溯网查了该工程的相关审批程序,基于目前可查的公开资料显示,该项目于2025年8月8日发布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并于8月18日上午进行了开标,8月22日-25日进行了定标结果公示,9月1日-4日进行了中标公示;9月8日发布了设备采购安装招标文件。
除此外,就项目的立项审批文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批前或批后公示等)、施工前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以及用地性质变更文件等,皆无所查取及公开发布!
2、依据《浙江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充(换)电设施投资建设主体应当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等事宜。且第(三)小条明确规定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按流程办理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等相关许可证明。
另依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四章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第四十三条规定:规划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规划许可机关在作出规划许可决定前,应当依法将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等事项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建设项目现场等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日。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规划许可机关应当自作出规划许可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许可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建设项目现场等场所向社会公布。
上述用地性质变更、用地规划、工程规划相关事宜的公示过程,未见规划部门的公示,恒风集团难道也是不知之为不知,还是怕业主知情反对而一掠而过,甚或根本未批而先建,搞个既定事实!
二、国企担当应是为民谋利,而不是与民争利。
国资国企在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见国企担当既要有经济担当,更要有社会担当。
超充站的建设,恒风集团作为投资方通过运营获取相关的利益收益,无可厚非!但是作为市属重点国企,社会责任岂能缺失!怎能在毫无沟通、公示的情况下,撇开直接利益相关人,为一己之利而损害秦塘府近1200户业主的共同利益?!国企敢于担当,是为了党和人民事业依法作为,而不是以"便民工程"为由规避监管,更应避免以损害群众利益为代价的利益创造!
综上国企担当不是偷偷摸摸!而是在造福人民群众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心里始终装着群众,时刻以百姓心为心,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想群众之所想,积极联系群众,同群众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才能形成干事创业的合力。而不是怕群众反对,藏着掖着,给群众创造难题。更不应为了一时之私利,践踏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