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记者从义乌市建设局获悉,浙江省建设厅近日发布《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自9月1日起,新建住宅将在主体结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实施分户验收,以提升住宅工程品质。
“早在2020年,义乌就已增加主体结构验收前的分户验收内容。”义乌市建设局质安站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随着当地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房屋交付时如渗漏、裂缝、空鼓等问题投诉较多,引发市民强烈反响。“这些问题多源于主体结构阶段,单靠竣工验收难以全面发现。”
为此,该站于2020年出台文件,要求在主体结构验收前完成质量自查、自测和整改。2022年,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新增全屋蓄水测试、质量缺陷检查、混凝土实测数据上墙公示等要求。
“我们比省厅的要求还严格一点。例如,全屋蓄水测试不仅覆盖厨房、卫生间等用水区域,所有房间均需测试。”该负责人说,这一简单有效的检查方法能直观发现渗漏、裂缝等问题,让施工单位能通过封闭、灌浆等方式及时整改。
得益于这些措施,近年来义乌住宅工程质量显著提升,混凝土强度不足和缺陷、套内渗漏、屋顶开裂等常见投诉大幅减少。“当前,市民反馈问题较为集中的公共区域和绿化景观等方面问题,《管理办法》对此也有针对性改进。”该负责人说,该《管理办法》新增公共部位的验收内容,包括地下室、外墙、屋面、楼梯等区域,对验收提出了更高要求。
据悉,分户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物业等单位实施,质安站组织开展分户验收抽测,对分户验收结果进行比对性复核。其中,分户验收抽测比例不低于总户数的2%,政府保障房比例不低于总户数的5%,并覆盖不同楼幢、不同户型,顶层、底层至少各抽测1户。
具体而言,在主体结构验收阶段,住宅室内需查看地面、墙面和顶棚混凝土的观感质量,水电安装工程预留位置和观感质量等;公共部位需查看地下室、外墙、屋面及楼梯、电梯井道和通道等区域混凝土的观感质量。
在竣工验收阶段,住宅室内还需查看门窗、栏杆、护栏、防水工程等质量,室内主要空间尺寸,给排水系统及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等;公共部位则需查看地下室防水和观感质量,楼梯和通道(平台、走廊、前室)观感质量,以及屋面防水和观感质量。
“抽测发现问题,我们将督促整改。未通过分户验收的住宅,不得进行主体结构验收或竣工验收。”该负责人表示,目前义乌70余个住宅工地已全面落实新规,住宅质量将进一步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