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互联网为我们开启了通往世界的便捷之窗,但随之而来的,也有暗藏在角落、伺机而动的网络谣言。这些谣言犹如“数字病毒”,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社会危害大,不仅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公共利益,更侵蚀着社会信任的基石。依法打击网络谣言,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是每一位网民的应尽义务。
一、 认清危害:谣言非小事,伤人又害己
网络谣言五花八门,有的捏造事实诋毁他人名誉,有的虚构险情扰乱公共秩序,有的散布伪科学误导公众,有的抹黑形象损害社会共识。其危害具体体现在:
1.侵害个体权益:针对个人的谣言可能导致受害者名誉扫地、精神抑郁,甚至影响其工作与生活,构成严重的人格权侵害。
2.扰乱社会秩序: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等方面的谣言,极易引发社会恐慌,浪费公共资源,破坏社会稳定。
3.损害政府公信:针对政策法规、政府行为的谣言,会误导公众认知,削弱政府权威,影响政策执行效果。
4.破坏市场环境:涉及企业、金融、食品等领域的谣言,可能导致企业声誉受损、股价异常波动,甚至引发市场混乱。

二、 法律亮剑:造谣传谣,必受严惩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我国法律法规对惩治网络谣言形成了严密的体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编造、传播谣言损害他人名誉,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情节严重的造谣传谣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4.诽谤罪: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5.寻衅滋事罪: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6.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7.《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规:明确要求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服务平台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虚假信息,并规定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法律责任。

三、 明辨是非:争做谣言“终结者”
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每一位网民都应提高辨别能力,擦亮双眼:
1.核实信息来源:关注信息出处是否权威(如官方媒体、政府机构发布),对来源不明、语焉不详的信息保持高度警惕。
2.理性分析判断:不盲从、不轻信,运用常识和逻辑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初步判断,对过于夸张、煽动情绪的内容要格外小心。
3.利用求证工具:善用官方辟谣平台、事实核查网站或搜索引擎,核实信息的真伪。
4.克制转发冲动:在未确认信息真实性前,切勿轻易转发、分享。你的每一次转发,都可能成为谣言扩散的“助推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