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不知道人力车和我所想了解的老头乐之间存在什么关系,但我也去收集了一些资料供你参考,如下: 1946年,国民政府以“营业人力车有如牛马,违背人道”为理由,准备3-10年内在上海彻底取缔人力车。此项政策遭到了十万人力车夫的一致反对,取缔人力车后,这些车夫将变为无业游民,而政府又并未给出完整的善后措施方案。时人讽刺政府道:“人力车是不人道的,但不能说禁止人力车就是人道的。”在用强制力量裁汰了一批人力车后,并未收到效果,且车商与人力车夫一次次到南京请愿。考虑到善后问题的不妥与可能造成的社会动荡,这场改革取缔草草收场,失败告终。 政府的改革取缔并不能消灭还有存在价值的人力车,真正促使他走向衰亡的其实是新的技术产品——三轮车。三轮车是中国人民的独创,将脚踏车与人力车合二为一,因有三个轮子而命名。1946年改革时,三轮车就是人力车的一个替代品,改革失败后,三轮车数量却骤然增长,有取代人力车的趋势。《新民晚报》报道:“半年来,人力车减少,三轮车增多,路人亦多舍人力而就三轮,人力车将不用取缔而自行淘汰”。三轮车相较人力车更为简便、载客舒适,技术要求也不高,更是符合政府倡导的“人道主义”。到了解放前夕,人力车已经剩余不到4000辆,曾经满上海城都是人力车的盛景也不复得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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