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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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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年1月1日起实施的遛狗新规主要内容如下:
遛狗不拴绳致伤人: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如不拴绳),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饲养危险动物: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干扰他人生活: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新规将遛狗不拴绳等行为从“违规”上升为“违法”,体现了养犬管理的法律刚性约束。建议义乌地区的养宠人士提前做好准备,遵守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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