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从未签到
高级会员

- 积分
- 6825
- 金钱
- 3920
- 威望
- 584
- 精华
- 0
- 注册时间
- 2021-7-12
|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 审理了一起失火罪案件 给所有带娃放烟花的家长 敲响安全警钟 2024年春节前 桐乡市的朱某燕为增添节日气氛 晚饭过后带着儿子 到楼下燃放烟花 △ 朱某燕带孩子燃放烟花。图源:大象新闻 朱某燕点火后 烟花瞬间迸射而出 蹿进旁边一个服饰厂仓库 △ 烟花失控乱蹿。图源:大象新闻 朱某燕发现仓库起火后 尝试灭火未果 转而求助父亲和婶婶 但他们因仓库卷帘门上锁无法进入 最终报警求助 △ 尝试扑灭火势。图源:大象新闻 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将火势扑灭 火灾造成房屋及仓库内的货物 不同程度损毁 △ 火势扑灭后现场情况。图源:大象新闻 经鉴定 本次火灾中可清点的财物损失 共计80余万元 另有部分财物无法清点估价 案发后,朱某燕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于2024年11月30日被刑事拘留,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在审理期间,朱某燕积极悔罪,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全额履行了赔偿义务,获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 朱某燕家中存放的烟花。图源:大象新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燕因过失引发火灾,致使他人直接经济损失达8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朱某燕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朱某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二个月。 民间有句俗话 “不出正月都是年” 在这期间 许多人会燃放烟花爆竹 来增添节日气氛 但请注意 务必遵守燃放规定 切勿在禁放区域燃放 以下安全提示,要牢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