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634 天 [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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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敲你心扉 于 2026-2-26 10:55 编辑
到底是保护病人还是保护奶酪
我是一名高血压病人,已经有9年吃药史,由于住在江东卫生院附近,近一年多都在江东卫生院开药,每次按规定只能开28天的药,且近5年来药控效果好,也没更改处方,每次上医院和排队时间在半小时一小时不等,就诊开药时长两三分钟就搞定。2月7日休息,看看只剩半个月的药,而2月16日就是除夕,春节计划出游,要带药,所以就去卫生院开药,却被接诊医生告知,我在1月25日刚开过药,必须21天后也就是2月15日才可续开,要么你自费开药。我几乎是用恳求的语气陈述利害,要到乡下过年,春节要出行,特殊时期特殊对待,何况春节是中国人最大的节日,总要开开绿灯,你可以查我开药流水,有没有多开他用,还不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拿义乌话说也是有前钱无后钱,反正下次就恢复正常时间。不管你如何好话,接诊医生铁石心肠不为所动,于是我要求看文件,既然你说有依据,我就要看看依据,结果他叫来了领导,那领导说星期六拿不到文件,劝我15日再来开,或者留下联系方式,到15日开好送药上门也可以。看领导态度真诚,且后面有许多慢病排队,我也不较真了,说那只好15日来开吧。
回家后我查了百度,看看是否真的有这样的规定,不查不知道,一查真还查到消息好!国家医保局与卫健委早在2025年9月就发文慢性病用药新规,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实施长处方政策,一次处方量最长可达3个月,部分地区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放宽至4个半月。这一调整旨在减少患者频繁就医、取药的负担,尤其适用于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我觉得这类消息医院有义务告知慢性病人,尤其是像我这种数年内不用改处方换药的病情稳定的病人,也就是说1月25日我去开药时,就可以给我开3个月的药,但医生没有这样做,而且几乎全部的慢性病友都不知道有这样的好消息。
2月15日,我如约到江东卫生院开药,还是那位接诊医生,我要求按新规给我开三个月的药,这位医生还是百般推脱,说这个政策是有,但要由医生进行评估病人病情,只有病情稳定的病人才能开长处方,我说我每次来就诊血压测量都正常,几年来也没换药和加量,近段时间在中心医院体检肝功能也正常,这病情不算稳定还算什么?!无奈,医生给我开了2个月的药量,并告知我电脑锁住了,最多只能开2个月的量,取了药回到家,我打了12345市长热线,要求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不能打折扣,不能锁定开药量。2月25日,江东卫生院来电,表示并未锁定药量,只不过是医生要保护病人,掌握病情,以更好的为病人服务。说的冠冕堂皇。
笔者认为,医院是病人的希望、后盾,病人因得病,身体和精神都备受煎熬,医生是救病稻草,理应为病人提供最好最有效的服务,在不违规的原则下,应实施药,为病人提供方便,国家医保局与卫健委慢性病用药新规旨在减少患者频繁就医、取药的负担,尤其适用于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这么好的便民利民政策,却在基层得不到宣传落实,极大多数慢性病人根本不知道有这一新政,江东卫生院这一接诊医生在符合条件的病人提出要求开具3个月药量后,居然以电脑被锁药量搪塞,故意少开一个月的药量,这种医生会对一个陌生的病人负责吗?那种开短处方是为了及时掌握病人病情,更好地保护病人的谎言不攻自破。笔者认为,在开药时间的长短上应给病人充分的选择权,毕竟病人是不会拿自己的身体和生命开玩笑!何况开了长处方期间出现病情波动恶化,不是不能紧急就医,何必再开药长短上那么较真。
笔者查了相关数据,就江东卫生院每天接诊的慢性病患者工作日在200人次,节假日140人次,以周计算大约每周1280人次,挂号费收入在12800元,挂号费折算到个人10%~30%,以20%计算,每周接诊医生挂号收入2560元,如若一次性开3个月的药量,挂号费收入减少2/3,也就是只有853元。所以,医生是为了保护病人还是保护奶酪,明白人一看就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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