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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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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点 2:审批手续弄虚作假(审批欺诈/行政乱作为)
· 事实依据: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曾公文答复“查无此证”;但城西街道却公开回复称“已取得临建许可证(建字第城西(临)20250005号)”且“手续齐全”。
· 违法行为:上下两级官方答复完全矛盾,涉嫌隐瞒真实情况、虚假核发或伪称已获得规划许可。如果许可证违规核发,属于行政违法;如果根本无证,则属于公开欺骗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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