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龚燕,义乌市民,在义乌某家具馆订购总价近四十余万的全屋定制与成品家具,商家全程承诺为大某华锦尚系列,材质为爱里古夷苏木(黑檀木),并出示内部培训资料佐证,明确区分赛鞋木豆(乌金木)与爱里古夷苏木价格、档次截然不同。
一审判决后,商家不服提起上诉,其上诉理由堪称奇葩,全程拿一份未签字、未确认的设计方案大做文章,实在令人啼笑皆非。
商家声称2024年12月18日发送设计方案、标注柜门为赛鞋木豆,并称我12月23日四次通话已确认。但这份设计方案上明确设有签字栏,商家自始至终未让我签字确认,所谓通话确认无任何录音、文字记录佐证,纯属空口无凭。
更讽刺的是,12月25日双方签字盖章的正式产品报价单,白纸黑字写明材质为黑檀木,商家既然笃定使用赛鞋木豆,为何不敢在正式合同上标注?为何完成家具交付后,全体工作人员统一口径,反复告知我家家具为爱里古夷苏木,直至维权才改口?
商家还辩称两种木材差价仅两百余元,不存在欺诈获利。欺诈的核心是故意隐瞒、以次充好,与差价多少无关。我花费高价购买高端系列,追求的是承诺的材质与品质,而非商家私自替换、拒不告知的廉价替代品。此外,商家未经同意私自更换五金配件,反倒以升级为由推脱责任,合同约定岂能单方随意更改?
从推销、议价、签约到交付,商家全程隐瞒材质真相,用未签字的内部文件对抗正式合同,用微小差价洗白欺诈行为,逻辑混乱、毫无诚信。作为普通消费者,我并非木材专家,现场验货仅能查看外观尺寸,根本无法肉眼辨别名贵木材差异,商家却以此推定我知情认可,实属强词夺理。
做生意先做人,诚信为本。如今商家不思悔改,反而编造荒唐理由上诉,试图逃避责任。现将此事公之于众,提醒义乌广大消费者警惕此类消费陷阱,选购家具务必看清合同条款、确认材质明细,拒绝文字游戏与恶意欺诈。
本人将坚持维权到底,相信二审法院会明察秋毫,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还市场一片清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