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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义乌执法
近年来,全国各地非法集资案件频发,我市也面临严峻的非法集资潜在风险与防控压力。非法集资已成为社会公害,给参与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心理伤害,严重扰乱地方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损失的,由参与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广大群众要谨记:参与非法集资自身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二、识破非法集资,防范诱惑陷阱
广大群众要懂得“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午餐”的道理,记住“不贪便宜不上当,不图高息不折本”,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等所谓的高息借款、投资项目、营销代理、理财产品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
三、远离非法集资,免受财产损失
请广大群众选择合法合规的理财渠道,将辛苦攒下的血汗钱、养老钱存到安全可靠的银行机构,牢记“高收益、高风险”,年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打问号,超过8%的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做好损失全部本金的准备。千万不要贪图小利,或碍于亲戚朋友的情面,成为非法集资的牺牲品。
四、拒绝非法集资,严厉打击犯罪
我国《刑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对非法集资类犯罪有明确的惩处规定,组织或者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提醒广大群众自觉学法、懂法、守法,高度警惕和防范非法集资的陷阱,不组织、不协助、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
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涉嫌非法集资线索,为依法及时查处非法集资行为创造有利条件,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
举报(咨询)电话:
义乌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85507972
义乌市公安局:85275259
义乌市金融监管支局:85459307
义乌市防范地方金融风险和金融
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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