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本人是义乌市大陈镇芦柴村村民宣清灵。此前我在本平台发布求助,反映本村村民宣某妹违法建房违建问题,在广大网友关心支持下,大陈镇政府已依法对其下达违建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认定该房屋属于违法建筑。
近期我依法向大陈镇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该违建认定依据、现场核查材料、限期整改通知书及送达情况,却遭到镇政府拒绝。镇政府答复理由为:属于过程性文件,可以不予公开。
本人认真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该条款仅针对行政机关内部讨论记录、过程稿、请示报告、未生效内部材料可以不予公开。而案涉《违建限期整改通知书》,是镇政府已经正式作出、对外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执法文书,根本不属于内部过程性文件,依法应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镇政府明显法律适用错误,恶意套用条款拒绝公开。
同时镇政府告知我会在20日内予以答复。我完全可以理解:一分钟、一小时、一天、一周,都在这20日期限之内。镇政府明明可以当场答复、立即公开,却刻意拖延、遮遮掩掩、拒不公开执法信息,逃避群众监督。
我不禁想问:大陈镇政府到底在隐瞒什么?到底是违建查处程序不合法、认定不公正,还是在刻意包庇违建当事人宣某妹?
本人坚持依法维权,绝不妥协。后续将依法提出书面异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坚决要求政府依法履职、公开执法信息、严格拆除违法建筑,维护公平公正与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