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卫生健康局投诉回复(2026.05.14)
您好!您反映关于义乌义城医院的投诉问题已收悉,具体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投诉后,我局组织浙大四院、中心医院、妇幼保健院3家三甲公立医院皮肤科专业正高职称专家,对***2026年4月4日在义乌义城医院的门诊病历进行了讨论。专家根据病历记录,讨论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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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患者因躯干红斑痒数周就诊,对瘙痒性皮疹鉴别诊断,排查病因如过敏导致、风湿免疫病相关等,采用血常规+C反应蛋白、免疫5项、血沉检查,符合诊断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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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诊断毛囊炎,进行性激素检查、空腹血糖检查排查原因,符合诊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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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梅毒是万能模仿者,可以模仿各种皮肤病,检查TRUST排除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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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如果肉眼观察临床特征缺乏典型特征,辅助进行皮肤镜检查,符合诊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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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患者躯干红斑痒数周,给予卢帕他定止痒对症、维生素C抗过敏不违背治疗原则,但应优先选用口服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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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维生素B12局部封闭治疗、盐酸特比萘芬及氟康唑抗真菌治疗,缺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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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红蓝光有助于改善毛囊炎炎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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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中药熏蒸、纳米波及局部注射用于治疗毛囊炎,缺乏依据。
以上专家均未在义乌义城医院进行多点执业备案。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医疗技术鉴定专家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设立,我市不具备设立专家库条件,以上专家意见仅供参考。如需明确,您可申请医疗技术鉴定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如有疑问可联系义乌市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579-85258138。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