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赤岸大队
依据派出所移交线索
快速查处一起夜间非法电鱼案
当事人龚某、管某携带电鱼工具在赤岸镇塘边村附近水域非法作业,捕获渔获物十余条,被周边村民发现报警后当场查获。“纯粹是一时好奇,觉得好玩,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面对完整的证据链,两人如实供述违法事实,并诚恳认错。
执法队员现场指出,电鱼属于毁灭性捕捞方式,不仅直接破坏鱼类种群繁衍,更严重损害水体生态平衡,同时高压电击极易引发人员伤亡事故,安全隐患极大。目前,执法部门已对该案依法立案查处。
为从严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今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等部门,先后开展禁渔“亮剑”“春潮”等专项联合执法行动12次。执法部门整合快艇、智能监控、无人机等装备,推行“白+黑”全天候巡查模式,通过科技赋能、全域覆盖,构建“空中巡航、水面巡查、岸上管控”三位一体监管体系。据统计,今年以来,执法部门累计查办渔政类案件23起,行政处罚23人次。其中查处电鱼、毒鱼、炸鱼等恶性捕捞案件4起,依法收缴违规地笼52件。
义乌已将义乌江、南江、大陈江及其支流,部分水库上游等重点水域划定为禁渔区,实行全年全域禁渔。在此期间,除允许使用天然饵料的娱乐性手竿垂钓外,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对违反禁渔区规定,违规进行渔业捕捞作业,或使用禁止的工具、方法(电、毒、炸等)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行政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 义乌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