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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7 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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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浙江
违法点 1:违反土地用途管制(土地性质违法)
· 事实依据:该地块法定规划为“防护绿地”。
· 违法行为:城西街道擅自将其作为“建设用地”办理审批,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土地使用性质不可随意变更的强制性规定。这是最根本、最严重的违法点。
违法点 2:审批手续弄虚作假(审批欺诈/行政乱作为)
· 事实依据: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曾公文答复“查无此证”;但城西街道却公开回复称“已取得临建许可证(建字第城西(临)20250005号)”且“手续齐全”。
· 违法行为:上下两级官方答复完全矛盾,涉嫌隐瞒真实情况、虚假核发或伪称已获得规划许可。如果许可证违规核发,属于行政违法;如果根本无证,则属于公开欺骗群众。
违法点 3:偷换概念,规避法定审批程序(规划欺诈)
· 事实依据:项目打着“临时过渡安置房”(按规定应不超过两层、高不超8米、轻质结构)的旗号,实际却采用“打洞桩+钢筋混凝土”进行永久性结构施工并已结顶。
· 违法行为:以“临时”之名,行“永久”之实。这属于典型的欺诈性申报,目的是为了规避正规的规划审批和用地审批程序,逃避漫长的合规审批周期。
违法点 4: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三无”施工)
· 事实依据:图2投诉明确指出该项目属“三无”工程(无合法规划许可、无正规施工许可、无用地手续)。
· 违法行为:在缺乏法定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组织大规模(耗资1100万元)的钢筋混凝土施工,属于违法施工。同时在基础结构上做永久性施工,一旦后续定性违法面临拆除,将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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