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4日,我建在自家红线范围内的阳光棚被镇政府强制拆除。整个执法流程,仅仅向我送达一份整改通知书,没有完整开展调查认定、告知、陈述申辩等法定程序,与《行政强制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相关要求不符。强拆现场,工作人员存在野蛮执法、限制人身自由情况,我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事件之后,我通过浙里办政务平台提交两次诉求。一次反映建筑认定、强拆程序违法,希望恢复阳光棚;另一次专门反映强拆现场野蛮执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
但大陈镇政府给出两份答复几乎完全一样,属于模板化回复。文中只重复村民投诉、下发整改通知、已经拆除这几句内容,刻意回避我提出的两大核心质疑:执法程序是否合法、现场是否存在野蛮执法,没有开展实质调查核实,属于敷衍办理群众诉求。
与此同时,我们村里还存在两处隐患:有村民用混凝土封堵河道,还有人在基本农田搭建养殖大棚,污水直排河道,存在防汛风险与耕地破坏污染问题。我多次向镇政府反映,但是相关违法现状一直没有得到处理,我认为这里存在行政不作为、执法尺度不一的情况。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介入核查本次强拆行为,调查现场执法问题,妥善处理我的财产损失,同时处置村内现存的违建安全隐患,也希望基层对待群众的诉求能够实事求是,不要简单模板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