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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义亭大队 根据群众举报 成功查处一起 随意堆放建筑垃圾案件 据群众举报,义亭镇新综合市场附近存在建筑垃圾占道问题。经执法队员现场核查,此处违规堆积的装修废弃物系该处装修工程的业主负责。当事人表示,原本计划攒满一车后集中清运,但因装修施工进度滞后,未能及时处置,造成建筑垃圾长期堆放,对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造成影响。 该业主随意堆放建筑垃圾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条例第六十一条,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清理。随后,业主联系了合规的清运单位对上述建筑垃圾进行了处置。 执法部门提醒 随意堆放建筑垃圾属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市民 严守法律红线 共同维护城乡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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