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车辆
2025年4月30日(含)前登记在金华辖区的非营运货车,注销前没有转出和变更营运状态的:
非营运国四:轻型、中型、重型柴油货车
非营运国五:中型、重型柴油货车
2.时间节点
政策执行:自2026年9月30日起,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先到先得,补完为止,建议符合条件的车主尽早办理。资金额度使用完毕后,补助政策将提前终止。
车辆注销、新购车辆登记时间:2026年3月13日(含)之后。
最晚申请受理时间:2028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3.两种补助模式(二选一,仅可申请1次)
情形一:只提前淘汰老旧货车,申领淘汰补助。2026年3月13日起在金华市完成车辆注销,满足条件即可拿到淘汰补助。
情形二:淘汰+新购新能源货车,申领淘汰+更新补助。注销上述符合条件的老旧货车,新购纯电动、氢燃料电池货车,车辆需在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内。新、旧车辆所有人必须完全一致,新旧车辆都为非营运属性。国五中重型柴油货车申请补助,需满足淘汰和新购置车辆均为中重型货车。报废1台老旧货车,仅对应1台新购车辆申请更新补助。
这里请注意,国五中重型柴油货车只能申领淘汰+更新补助,仅淘汰不予补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