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通惠门中央公馆房产公司不顾业主反对,把负一楼改造成对外收费的公共停车场,乱敲一通,请问合理合法吗?楼体安全怎么保障,对外之后业主的人生安全如何保障?如此高昂的房价做出如此龌龊的事,还有没有人能主持公道了
小稠6月18日补充
经政协民主监督,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经了解,中央公馆项目地下一层属于停车用途,且该项目地下一层一直处于未销售、未交付的毛坯状态,所有权归开发商。目前,经联系开发商,开发商表示按现行垃圾分类政策,中央公馆小区设有两处垃圾分类投放点,由于中央公馆小区内部前期未对垃圾投放进行有效管理,导致多年来小区业主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投放至地下一层,卫生状况较差,目前仅对地下一层进行清理、优化,同时,开发商表示2022年5月29日稠城街道办事处已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相关业主代表已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