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惠保”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同步缴费,选择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等手机客户端缴费的参保人请先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670元或2650元,未满18周岁人员为640元或2620元)后,再返回缴费界面缴纳“金惠保”(100元/200元/300元)。
2.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人员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和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纳部分45元从医保个人账户中扣除。基本医疗保险( 一档有补充险)的人员,选缴 “金惠保”保费3份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列支。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无补充险)的人员,所需“金惠保”保费按照上年度选缴份数从医保个人账户中直接扣除,上年度未选缴的按1份扣缴。本年度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无补充险)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至少扣除一份,同步从医保个账中扣除,长期护理保险费按规定从个人账户扣缴。
3.职工历年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第一步先绑定家庭共济。通过“浙里办”搜索“浙里医保”→点击“我要备案”→点击“历年账户家庭共济”→点击“共济备案”完成家庭共济绑定;第二步通过税务缴费平台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过“浙里办”“支付宝”“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选择“我帮他人缴”,“添加人员信息”→选择对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待缴费明细→选择支付方式“近亲属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如您绑定的近亲属已签订过银行缴费协议,为确保优先使用您的历年个人账户余额,请您务必在2025年10月25日前,通过浙里办、支付宝或微信主动完成缴费。
4.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金惠保”如需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从共济人历年个人账户扣缴的,请于2025年10月12日前完成历年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逾期不扣,如历年账户余额不够,再发税务征收。
5.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档、三档)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2026年享受全年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均设立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6.“金惠保”查询渠道:“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下划点击“浙里惠民保”→点击“切换城市”选择“金华”→“我要投保”→“申报记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