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从未签到
高级会员

- 积分
- 5856
- 金钱
- 3352
- 威望
- 504
- 精华
- 0
- 注册时间
- 2021-7-12
|
为有效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义乌市机动车污染防治“一件事”试点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分步推进国四柴油货车限行工作,决定在现施行的限货区域和时段内,自即日起,加强国四柴油货车(包括专项作业车)通行管理,具体公告如下:1、每日7:00—19:00,禁止国四中重型柴油货车(黄牌)在西城路—商城大道—城中北路—银海路—稠州北路—诚信大道—S310省道—南山路—经发大道—西城路组成的闭环区域内所有道路上通行。其中临界道路S310省道、南山路、经发大道、西城路允许通行,但西城路晚高峰时段(16:30—18:30)禁止通行。临界道路商城大道、城中北路、银海路(口岸路至S310省道)、稠州北路、诚信大道(口岸路至S310省道)禁止通行。2、全天24小时,禁止国四中重型柴油货车(黄牌)在国贸大道(环城南路—环城北路)上通行。每日7:00—21:00,禁止国四中重型柴油货车(黄牌)在国贸大道(环城南路—疏港快速路)上通行。1、每日16:30—18:30,禁止国四柴油货车在西城路—商城大道—城中北路—银海路—稠州北路—诚信大道—商博路—南山路—南门街—江东路—经发大道—戚继光路—西城路组成的闭环区域内所有道路上通行,不含以上道路。2、每日7:00-9:00和16:00-19:00,禁止国四柴油货车在国贸大道(环城北路—疏港快速路)上通行。对于违反限行管理相关规定,在禁止通行的区域、时段内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处以100元罚款,计分1分。(一)请受限车辆提前规划行驶路线,绕开禁行区域,以免产生违法行为。(二)军队、武警车辆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受本公告通行管理的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