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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监测预测及《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令》(〔2025〕2号)要求,我市自2025年12月28日起,受不利气象条件、本地污染积累和跨区域污染传输影响,将出现符合黄色预警条件的重污染天气。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现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于12月28日10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 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具体措施包括: 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和尾气排放; 排污单位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减少溶剂型涂料、胶粘剂、清洗剂、油墨及其他溶剂型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实施黄色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采取以下措施: 对纳入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期间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 对施工工地采取停止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渣土车运输、土石方作业、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等措施; 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严禁垃圾、秸秆露天焚烧; 增加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 金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2月26日 来源:金华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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