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普通老百姓维权真的很难,我说出这个辛酸的维权过程就是想给大家一个警告,警告大家以我为教训。
干部有好有坏,坏的可以没有下限。涉及干部做事,遇到任何事,学会录音,学会不要随便签字,先反复确认签字意图!!我说出自己真实的遭遇就想让大家提高警觉,同时大家一起思考这些行为真的合规吗?
1.何*华在调解当时,村里聘请的律师不在,他有何依据敢百分百保证《杜卖契约》无效?事实是,在后三个月,法官判决书判决《杜卖契约》为合法有效合同,且没有被推翻。请问这是何*华在组织调解中的合规操作?
2.是哪条规矩规定宅基地的价格由村长一人定?且何*华所提方案在我问询街道后明显不合规,他为什么只能我们二选一?意图为何?
3.为什么何*华一定要我们多出钱退让?且三番五次都是私聊我们让我们摆出姿态退让解决这件事?明明《杜卖契约》有效,宅基地依照政策就是我的,这是公平调解?这是为村民办事?
4.经B陈述,村长何*华从没有和他介绍过村里旧改政策,后续法官和园片区要求何*华再次组织调解的事情他也从来没有收到过消息,那么这事就是何*华一个人在做主搞我的土地??这是合规?
5.全村这些事都何*华一人做主,与其他村领导没有沟通。其他村领导收了我的这间房子的钥匙何*华也不知,其他村领导当时是说为了保护我们,他们是承认房子是我们的。在后来计算补偿赔款时,其他村领导都不知道我们《杜卖契约》的官司已经打赢了。我们只依照何*华说的政策提交给了他。
何*华身兼我们陶店村的村长和书记两个职责,以上他的操作让人思考:他的行为有谁监督?他的言行谁能保证绝对公正公平公开?一人独断真的好吗?谁来保证他的人品?谁来保障村民的权益?
他的言行和前书记、前村长高下可见,大家自行对比。
(来杠的人就是你说得对,希望你和你的家人以后也能碰到这样的干部,碰到这样的领导,碰到这样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