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商家明确约定:全屋家具、房间门全部使用爱里古夷苏木(黑檀木),所有材质要求、成品标准都有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为证,白纸黑字、清清楚楚。
可等到家具安装完成,我越看越不对劲,商家实际使用的却是赛鞋木豆,两种木材价格、档次、价值天差地别,明显属于以次充好。
在还没有拿到专业鉴定报告之前,我一直误以为门框、边框都是约定好的爱里古夷苏木,只是怀疑门板中间的板心被偷换材料,于是向商家提出质问:“房间门我们约定是爱里古夷苏木的,现在除了边框外其他部分你敢保证是爱里古夷苏木吗?”
我作为一个普通人,逻辑再正常不过:我以为边框是真的,只是不放心里面的板心,我是在查假货,不是在认假货;我是在维权,不是在同意降级。
可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我和商家明确约定材料、确认成品家具的所有聊天记录,法官视而不见;反而我这一句正常的质疑问话,被单独拿出来断章取义,强行曲解成:“我认可房间门边框就是赛鞋木豆”。
我从头到尾没承认过边框可以不用约定木材,合同没有例外,聊天记录没有例外,我更不可能花40万主动要求用便宜木。
更让人心寒的是最终结果:商家以次充好、材质不符,我作为受害消费者依法维权,最终:
- 应有的赔偿金额几乎没有得到支持
- 案件受理费20102元,我承担18602元
- 违约商家仅承担1500元
我真的想问一句公道话:为什么明确约定材料的真实聊天记录不采纳?为什么消费者一句正常的质疑,却被曲解成自认?为什么真正违约的商家承担极少,受害的消费者却要承担几乎全部诉讼费?
我花40多万,只求合同写什么木、就给什么木,一分钱一分货,明明白白消费。我没有无理取闹,只是想要一个最基本的公平。
发这篇文章,不是为了闹事,只是想让大家评评理,也给所有义乌准备做全屋定制的业主提个醒:


家具水太深,聊天记录、合同、材质约定一定要留好,即便如此,维权依然难到让人崩溃。
我会继续坚持维权,只求一个公道。也希望义乌这座诚信之城,能真正保护我们普通老百姓的消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