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规定,义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将义乌市佛堂镇坑口村—画坞坑村前相关公路段增设禁停标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违停严管路段(双向严管)
S217 K184+900(双林大桥)至佛堂与东阳交界K187+280
二、请广大驾驶人自觉依法依规停放(靠)车辆,交管部门有权对违停路段不按规定停放(靠)车辆采取顶格处罚措施。
特此公告。
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
义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