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一星微光 于 2026-5-9 22:43 编辑
来源:义乌公安
为优化道路通行秩序,提高通行效率,前期义乌公安已发布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决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对国贸大道、环城快速路(包括环城南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和阳光大道)、江赤公路全线实施货车靠右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最左侧车道仅允许小客车通行,禁止货车和黄牌客车驶入。
(现场均已设置相关指示牌)
自通告发布后
仍有较多货车驾驶人心存侥幸
未按规定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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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义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发布公告
已改造、升级一批
交通违法行为采集设备
2026年5月10日起
将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文明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为确保交通安全与畅通,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近期改造、升级一批交通违法行为采集设备,用于采集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闯红灯电警设备(包括对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二、单行线设备(包括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三、货车靠右行驶设备(包括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以上的违法行为采集设备公告于5月10日正式实施,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平安出行。
特此公告。
2026年5月5日
来源 | 义乌公安综合义乌交警、爱义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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