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义乌市人民法院:收到贵院短信回复,已知悉相关指引。本人清楚上诉、再审、执行异议为法定维权途径,现就本案特殊情况补充说明:本案存在一审审理程序严重违法、证据采信及木材材质认定事实错误、对方商家存在私户收款等关键问题,此前已按法定途径推进诉讼程序,但一审


审理过程中出现多处程序瑕疵,正常诉讼渠道未能充分核查全部违法情形。本次来信监督并非要求法院直接改判,仅希望贵院内部监督部门对本案审理程序、办案流程开展合规核查,督促承办法官规范履职,同步对接税务线索移交事宜。后续我也会同步依规准备再审相关材料,两条途径并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望予以登记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