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后宅街道方塘村黄宅自然村上级部门已明确认定原选举“程序不合规”并取消结果的情况下,阳奉阴违,通过变相设立金钱门槛、违规提名候选人等手段,于9月23日强行完成选举,涉嫌严重违纪及操纵基层选举。
一、 核心背景:上级已定性违规,整改沦为空谈
我村村民曾就黄宅村老年协会换届中出现的“赞助一万做会长”闹剧进行举报。义乌市后宅街道办事处已于2026年8月28日出具《其他法定途径处理决定书》(后司法处[2026]17号),明确认定:
原竞选方案中收取“一万元赞助费”程序不合规。
正式取消了黄××的会长当选结果。
责令村两委牵头整改,杜绝此类情况。
然而,令人震惊的是,在街道办明令整改仅一个月后,方塘村村两委不仅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于2026年9月23日上午8:30至10:30,在黄宅文化礼堂强行组织并完成了新一届老年协会选举。此次选举存在严重的“换汤不换药”和“顶风作案”嫌疑。
二、 9月23日选举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事实
- 变相设立“金钱门槛”,将“赞助费”改为“强制会费”以筛选候选人
事实: 根据现场执行的《2026届黄宅老年协会选举投票规则及通告》及张贴的公告,参选人必须“已缴纳100元年度会费”方可享有参选资格和投票权。
性质分析: 虽然名目从“赞助一万”变成了“会费一百”,但本质依然是将“缴费”作为“参选”的前置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老年协会章程,入会和缴费应遵循自愿原则。村两委利用行政权力,强行规定“不交钱就不能选”,这是典型的利用经济手段限制村民民主权利。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在为特定人员(愿意交钱的人)铺路,排除异己。
- 罔顾整改要求,违规推荐“问题候选人”并使其当选
事实: 在此次选举中,村两委依然将黄××列为推荐候选人(通过村两委提名使其成为候选人)。黄××正是此前因“赞助一万做会长”丑闻被街道办取消当选资格的当事人。
性质分析: 在上级部门刚刚认定其当选无效、且事件性质恶劣的情况下,村两委依然将其作为首要推荐人选,并最终促使其参与选举。这不仅是对上级整改决定的公然挑衅,更让村民有理由怀疑:所谓的“取消结果”只是缓兵之计,村两委意在通过“先违规操作被叫停,再换个马甲重新上”的方式,强行保送特定人员上位。
- 程序严重违法吗?选举结果应属无效吗?
9月23日的选举是在未纠正“金钱门槛”这一核心违规问题的情况下进行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相关规定,选举程序必须合法、公正。既然前置的候选人资格审查标准(即强制收费)本身就是违规的,那么基于此产生的选举结果自然缺乏合法性基础。
方塘村村两委的行为,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踏,是对上级政府公信力的公然挑战。我们强烈质疑:为何在街道办已经下发处理决定书的情况下,村里依然敢于如此操作?是否存在保护伞?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民政部门不应该介入?
调查9月23日黄宅村老年协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 因为该选举建立在违规的资格审查标准之上。
义乌市纪委监委是否应该介入,调查村两委在换届过程中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变相操纵选举的行为,特别是调查为何在被叫停后仍能迅速组织违规选举。
对无视上级整改决定、顶风作案的相关责任人是否进行党纪政务处分?
是否责令重新依法选举?在剔除所有不合理门槛(如强制缴费)、清除违规候选人资格后,在上级部门的全程监督下,重新组织公平、公正的选举?
有完整证据链,群众随时配合组织调查。法治社会不容许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在基层横行!有情有义的义乌,世界义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