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陈述多次前后不一、关键证据未评述、成品家具诉求、全屋定制各部件遗漏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义乌消费者龚燕,2023年下半年在义乌市永业家具总汇订购大立华锦尚系列成品家具(床、沙发、餐桌等)及全屋定制家具,总订单金额四十余万元。
交易沟通全程,商家统一介绍、承诺:大立华锦尚系列全系为爱里古夷苏木。基于商家的专业介绍与材质承诺,我下单采购,微信沟通记录、报价单、宣传资料、员工内部培训笔记、产品标识等证据均完整留存。
后续交付家具的材质,和当初宣传、双方约定存在重大争议,案件现已二审审结【(2026)浙07民终1673号】。
下面仅客观陈述卷宗笔录、庭审、判决文书里存在的疑点,理性记录维权经历,不造谣、不作最终定性、不抹黑任何一方。我近期准备向法院提交《判后答疑申请书》,依法申请再审程序。
一、商家对同一批成品家具材质,庭审三次陈述完全不一致(卷宗有据可查)
针对床、沙发、餐桌这批金额占比较高的成品家具材质争议,商家在诉讼不同阶段,作出三份相互矛盾的表述:
- 2025年3月6日庭审笔录:商家自述无法确认成品家具具体材质;
- 2025年6月30日庭审笔录:商家当庭自认锦尚系列主材为爱里古夷苏木;
- 2025年7月10日微法院提交书面材料:商家变更陈述,称成品家具主体框架为赛鞋木豆,其他部位为辅材,仅面板贴有爱里古夷苏木木皮。(据相关人士分析,约一毫米左右的厚度)
庭审笔录同时记录:商家自认,售前没有向我区分、告知家具会分为主材、辅材,不同部位用材不一样。售前未告知用材分区,诉讼阶段多次变更材质说法,是本案核心争议点。
二、本人提交完整微信交易链条,判决未对该关键证据评述说理
为还原双方真实交易约定,我向法院提交全套完整、连贯的微信聊天记录,从前期咨询、材质区分、材质确认、款式核对、下单到售后沟通,全过程里商家工作人员均承诺家具材质为爱里古夷苏木,足以还原交易事实。
但一、二审判决文书,对该组核心原始交易证据,没有审查、认证,也没有写明采信或者不予采信的裁判理由。
三、十几万成品家具争议,判决存在事实遗漏,未审未判
我在一审、二审的诉讼请求中,均包含整套成品家具(床、沙发、餐桌)以及全屋定制各部件材质不符、货不对板的违约追责主张。该部分标的金额较大,属于本次交易的核心内容。但通读一、二审判决书,对于成品家具、全屋定制部件是否构成违约、是否和宣传约定不符、材质是否存在差异,没有审理、评判,没有对应的裁判理由,存在遗漏诉讼请求的情形。
四、全屋定制柜门被人为拆分评价,与同类判例裁判尺度不一
双方签字确认的报价单是本案有效合同依据,报价单上我手写备注柜门为爱里古夷苏木,属于双方最终明确的约定。
全屋柜门属于统一设计、统一计价、统一交付的整体工程。但二审判决将完整柜门拆分为边框、板芯分开单独评判,割裂家具的整体性。
对照本院同类同法官生效判例(2025浙07民终5556号),同类全屋定制案件裁判观点为:家具不宜拆分部件单独评价违约。本案裁判方式和该生效判例的裁判尺度存在差异,该疑问我也写入判后答疑申请,请求法院释明裁判标准。
五、样品比对无任何原始证据支撑,但被直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认定交付家具与展厅样品一致。但本案全过程:没有对签约时样品封存、没有公证固定样品,合同内也没有约定“按展厅样品交付”,没有收货时我确认样品一致的签字材料,没有原始单据佐证样品一致。展厅样品历经数年,存在更换、调整的客观可能性。对于该事实认定的依据,我存在重大疑问。
六、诉讼费分摊比例存疑,绝大部分二审诉讼费由我方承担
本案纠纷源于双方对商家交付产品材质、宣传承诺是否履约产生争议。一审案件受理费20102元,被上诉人承担15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0102元,判决仅判令被上诉人承担1383元,接近95%的诉讼费由我承担。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诉讼费应当结合双方责任、胜诉比例分担,该分摊结果我难以理解,已申请法院书面答疑释明分摊依据。
七、其余多项裁判疑问,一并准备提交判后答疑
除此之外还有多项疑问,准备一并提交金华中院,等待逐项书面释明:
- 是否构成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的认定标准;
- 合同手写约定“以次充好,退一赔三”,判决将“退一”认定为退还差价,该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经营者个人账户收款、资产混同未认定连带责任。本案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者为楼h芳,大部分货款转入其私人账户,法院认为私户收款可能属于家庭内部资金安排,不宜仅凭该情形认定夫妻共同经营连带责任,对此我存有疑问。
以上全部疑点,我整理完毕后将于近日正式提交金华中院判后答疑申请,等待法院逐项书面释明。
发帖初衷
1、如实记录两年多合法维权的全过程;
2、留存案件客观疑点
3、提醒义乌准备做全屋定制的业主:所有口头承诺的高端木材材质,一定要落实到书面合同,留意主材辅材的文字陷阱,避免货不对板。
本人尊重司法、理性维权,一切以法院后续答疑结果以及再审审查结论为准。本文只陈述卷宗、判决书客观记载的事实,不造谣、不抹黑、不攻击个人。
长路漫漫,维权之路虽艰辛,但我会坚持依法理性维权,静待法律给出公正的答案。后续收到官方答复,我再来更新,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理解与支持